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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對,拎北摔車了,而且很機掰的,原因是一個喝醉酒的泰勞騎腳踏車闖紅燈來撞我......

 

  我好像很常用到這張圖......證明我果然是個笨蛋,是不是應該要找井上雄彥談一下授權呢? btw,以下有非常殘忍血腥的照片,請慎入(笑)。

  2008/11/2,當我跟Dama看完"開麥拉驚魂"(不太推,要常看好萊塢片才知道笑梗),打算去買個運動彩券然後回家看中職XX年總冠軍賽我要看的第一場比賽:也是中職最後一場比賽 (Game 7),路上都沒車讓我騎得很爽,突然有個黑色的身影從旁邊的工地竄出來,然後 就壘蠶了。

  我跟Dama都受了傷,因為我們是綠燈當然是對方的錯阿,可是那個泰勞渾身酒味,不會中文也不會英文,(所以說菲傭比泰勞好溝通多了)就直接叫警察了,警察來了以後搞了半天,終於仲介出現可以幫忙翻譯,結果外勞的意思好像是要錢沒有,要命一條。總之就是不賠錢,所以就直接叫救護車去急診,到醫院再做筆錄。(話說某人還很擔心的問我說:坐救護車要多少錢阿?XD)

  不知道是天生一付好筋骨,還是腎上腺素分泌特別旺盛,我雖然擦傷有點嚴重,但是幾乎不覺得痛?一邊被醫護人員清理傷口一邊還跟他們聊天,還要負責逗艾艾叫很怕痛的Dama笑,實在是太神勇了,包紮完之後我跟Dama還特地買了照X光的光碟留作紀念,有點像是去醫院參觀的觀光客......。

  結束醫療之後已經滿晚的了,然後就要做筆錄,但是遇到一個問題就是:我根本什麼都不記得阿?跟上次摔車一樣我的記憶只有到快要撞上去的那一剎那,然後就是在地上了。幸好後座的人比較清楚,所以撞到哪裡、誰往哪裡飛、在哪裡撞到都是別人代答;時速是多少我其實也沒概念,因為我的時速表已經壞掉一年了...。唯一的貢獻大概只有知道車子不可以牽到路邊,要讓警察來測量吧?

  在醫院的時候我馬上就決定禮拜一要請假了,其實當時都不覺得自己嚴重,只是想說Dama走路不方便,要照顧她一天降子(其實是偷懶),但是沒想到隔天的情勢馬上就逆轉了,我的神勇表現果然在睡了一晚就結束。

 
  第一天晚上,我還不太會痛,演出綵衣娛親的戲碼

  話說前一天晚上回到家裏已經11點了,換衣服的時候才發現我們身上都有自己沒發現的擦傷,所以說如果摔車去急診千萬要記得,找時間到更衣室脫光光檢查自己全身上下。所以比較不痛的我還一拐一拐去找藥局買紗布,而且沒買到。(小七的店員竟然在晚上十一點半跟我說,紗布請到斜對面的康是美購買)睡了一覺醒來,變成我比較痛,本來就比較不嚴重(但是唉得很大聲 科科)的某人恢復了元氣,就在我們回診去醫院換藥的時候,我又決定了禮拜二再請假一下,因為換完藥怎麼走路又更不方便了@@?並且直接耍賴要某人也請假一天照顧我。

  摔車有什麼心得呢?其實我還在考慮要不要提告,因為對方沒有要理賠的意思,所以正常接下來的程序,就是一個月之後會有肇事責任鑑定的結果,然後要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,調解失敗的話,再提起商害最的告訴降子。基本上我覺得對方根本就不可能出錢(他說他沒錢...),所以即使告成功了,錢也是從他的薪水裡一點一點的扣,也有可能他就逃走、或是回國不鳥我了。我的收穫最多就只有回覆原狀的金額,which is 修車錢 + 醫藥費,即使我本來要去買大特透會中頭獎的號碼也沒辦法理賠;還有就是這一連串的法律經驗,我想等到鑑定的結果出來再說好了。

  另外,當時警察幫泰勞酒測的時候,當然是超出標準了,結果條子杯杯竟然說他犯了公共危險罪,是公訴罪....囧,後來證明喝酒騎腳踏車是沒有關係的,闖紅燈跟走斑馬線才是問題。(雖然我很想幹瞧一些自己為是行人的腳踏車騎士,但是我也常常騎機車走他衝出來的那一條斑馬線......)

  還有保險也很妙,因為是撞到腳踏車,所以我的機車的強制責任險可以理賠的部份,只有對方(泰勞)以及本車的乘客(Dama),就是本車的駕駛(老子我)不賠。我左思右想,理由應該是本車的駕駛竟然笨到跟腳踏車撞還可以受傷,所以不理賠。不過我自己的保險有保意外險,所以也有得出險就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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